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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742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23 |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1-23 |
机构名称: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利用股
办公电话:6564666
投诉电话:6564666
邮政编码:047600
传真号码:6564660
办公地址:河下西街五一巷69号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协调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国家自然资源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协调组织耕地破坏鉴定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及自然资源市场监测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市场化配置、集体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准入目录、负面清单;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对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中介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健全建设用地利用评价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创新示范工作;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用地事项的标准审核工作。
负责执行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全民所有土地资产处置、划拨自然资源使用权管理;监督落实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制度,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和储备工作;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上报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落实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标准;负责协调土地征收政策与移民安置、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测评估制度,建立反馈和纠错机制;对全县国土空间用途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拟定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