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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2-30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日期2024-12-30

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4年,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提振信心、踔厉奋发,为推进黎城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2024年亮点工作

1.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四类台账中,黎城县图斑整改率为96.8%,全市排名第一。

2.2023年卫片违法占用耕地图斑整改工作:黎城县耕地面积整改率为89.82%,全市排名第二。

3.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19—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黎城县整改率为99.14%,全市排名第三。

4.供应14宗国有土地31.56公顷(473.4亩),其中划拨5宗1.6602公顷(24.903亩);出让9宗29.9公顷(448.5亩),收取出让金8478万元。

5.公开发布202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计划,公示24宗347.382亩。供应14宗473.4亩,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完成率136.28%。

6.我县2009—2023年批而未供清理任务386.71亩,供应399.83亩,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完成任务比例103.39%。

7.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数1418宗,已颁发证数1275宗,已颁发证书1275本,颁证率100%。

8.林权已完成整合8镇7118宗地数,合计376967.45亩。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工作完成情况

1.耕地保护工作

1)逐级分解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机制,定期考核和评估,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2)重点用地项目报批,省政府批准1个项目:东阳关污水处理站0.2公顷;已上报市局2个项目:陈村地质灾害搬迁安置1.3334公顷,丹泉河谷和美乡村1.8774公顷;正在上报市局1个项目:左涉公路15.2710公顷;拟上报市局3个项目:红色文化水利展示中心2.0737公顷,一心建材0.4151公顷,枫香庭苑二期0.1公顷。

3)有效落实田长制,设立县级公示牌1块、乡级公示牌8块、村级公示牌159块。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田长制公示牌经费75.6万元已列入政府采购计划,并通过招投标签订合同。

4)岭头停车场、东水洋物流等项目共计1049.17万元土地补偿费已全部补偿到位。

5)完成耕地指标备案项目3个,新增耕地指标入库76.58亩,新增粮食产能2.8451万公斤。

6)完成黎侯镇等四镇五村土地复垦项目验收工作,验收新增耕地面积74.84亩。

7)竣工3个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280亩,复垦耕地66.35 亩。

2.土地利用工作

1)供应3宗标准地367.53亩。

2收储广北路农贸市场国有土地3.67亩,拨付收购资金39.14万元。

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1)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为改革提供组织保障,确保任务落实。  

2)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村集体”“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三种规模化经营模式,开展百场带千村及科技帮扶活动,促进乡村振兴。

3)四权落实工作完成外业调查,陆续发放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基层林业队伍不断壮大,生态护林员得到完善。产业发展良好,核桃产业提质增效,连翘产业规模扩大,林业生态旅游热门林产品加工业兴起。通过政府加大资金投入、争取上级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不断引深林权制度改革。

4.国土绿化工作

1)造林任务1.3万亩全部完成,总投资920万元。其中,完成人工造林0.3万亩,投资270万元;完成退化林修复1万亩,投资650万元。

2)四旁植树任务120万株,完成134万株。

3)育苗任务5000亩,完成6720亩。

4)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长环境,设立完善古树保护栅栏清理古树周边堆放杂物物料、电线光缆等改善古树生长环境。

5)完成西井镇石背底村森林乡村1个,投资30万元。

5.规划调查测绘工作

1完成2024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外业举证核实权属、地类。

2《黎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政府批复“三区三线”第三轮划定成果已经省厅审核且正式启用。     

3)通过开展地图市场检查和巡查测绘标志,及时发现问题并拟定维修保护计划

4)对8个镇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初稿,东阳关镇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已报市局审查。

5)西井镇源泉村、黎侯镇陈村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已在省厅备案。

6.林长制工作

1)全面构建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职责和责任区域,实现了林长制全覆盖。完善林长制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制定了林长会议、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制度,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2)组织召开总林长会议,围绕林草发展的重点任务、存在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深入研讨和决策。发布2份林长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明确方向和要求,确保了各项措施的迅速落实。

3)各级林长积极深入林区实地了解情况,巡查落实林草资源管理、国土绿化、林草防火、有害生物灾害等情况,并对林草建设作出指导,保护林草资源安全,保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4)严格执行部门协作制度,对林地的规划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有效遏制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监测和评估,为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保证涉林案件及时查处到位。

7.林草资源保护工作

1加强林地和草地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占用、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处理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7起,查处整改到位5起,移交公安2起。

2)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规范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个,审批林地 0.0584 公顷,草地 0.1829 公顷。

3)开展林草湿荒普查,通过数据精准对接,确保地类划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后续数据采集和分析奠定了坚实基础。

4)聘用公益林管护员238人,其中贫困人员99人,占总管护人员的42%,非贫困人员141人,占总管护人员的59%。场部、管护站、管护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管护区域内未发生一起乱砍滥伐和占用林地事件,森林资源得到快速有效、健康、稳定生长。

8.自然资源督察工作

1)自然资源部共下发我县2024年度卫片图斑409个,图斑情况正在核实中省级耕地保护月度监测下发我县监测图斑38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2)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1个问题,位于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32.05亩(全部为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2024年7月6日,已取得省政府批复,涉及耕地27.05亩。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乱占耕地建房历史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新增乱占耕地问题2宗,与2024年例行督察情况一致,已整改到位。

4)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暨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6起,其中无证开采案件3起;矿山企业越界开采3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0起,移送县纪委监察部门2起。2024年查处私挖滥采案件为0。发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个。

5)整治违法违规侵占集体土地(耕地)自查发现问题31个,已整改26个,整改率87.1%;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23个,形成线索23个;共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1个,已解决21个,解决率100%;建立完善制度机制8项。向乡镇移送违法占用耕地图斑9个,配合乡镇处理违法行为4起,向6个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6)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直报系统,并按时上报县安委办审查。严格落实“1234371”制度,将隐患排查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森林防火、地质防治、非煤矿山监管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避免酿成更大安全生产事故。

7接收来信来访25件,均做到了回复落实。

9.森林草原防灭火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全面排查在自然保护地内有无违法违规建设和开发利用等活动,对可能出现在自然保护地边缘地带和敏感区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检查。

2)充分利用“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引导群众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地认识。通过线上线下多方式全方位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度,推动群防群治。

3)在森林防火期对各镇防火宣传、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应急准备、值班值守工作开展每日巡查,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4)通过对侧柏叶枯病的综合防治,使感病率由原来的80%下降到30%以下,有效抑制了病原真菌的基数,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救助并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余次,对浊漳河沿线重点乡镇、村进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标语10条。在浊漳河重点区域安装疫源疫病监测设备一套,实行重点时期(10月—次年4月)开展巡逻及日报,非重点时期(4月—9月)实行周报。

10.矿业和生态管理工作

1)完成2023年度省级公益性地质勘查项目牛居铁矿、沙岭铁矿两宗普查区项目(面积4.17km2)的地质测量(草测)、实测地层剖面、磁法测量、磁法剖面测量等工作。

2)检查有证矿山40次,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3)编制完成《黎城县非煤矿产资源整治提升方案(初稿)》,并已根据各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

4)缴存土地复垦费232.5万元,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577.7317万元。

5)完成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座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共投资593.57万元,治理面积29.3公顷,栽种树木8136棵。

6)7座历史遗留矿山11个图斑,1个图斑已完成危岩体清理、场地平整等,种植柏树700棵;6个图斑积极争取京长对口合作资金580万元,已完成拆除旧机械设备、场地平整等;4个图斑已全部完成恢复治理并验收。

7)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级签订防治责任书;联合发布3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两卡一通知”全部发放到位,8个镇均完成地灾应急避险演练;16户国债地灾治理搬迁项目全部完成货币补偿和新居建设,拆除(封堵)与土地复垦项目已完成180户。

11.便民服务工作

1)办结不动产信息查询1248件,不动产首次登记1990件,注销登记214件,转移登记754件,变更登记7件,更正登记2件,预告登记727件,已颁发不动产证证书1893件,证明5112件,装订完善不动产登记档案12412份。

2)房地一体总宗地数41609宗,符合登记条件户数17056宗,不动产权证书颁证到户数1376户。

3)集体土地所有权总宗地数1418宗,登记发证1275宗。

4)林权完成整合8个镇7118宗地,合计面积376967.45亩。

5)入驻政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39项,受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9宗,办结8宗,上报市局1宗。

(二)存在问题与差距

1.批而未供压力大,项目单位所缴出让金数额较大,企业无力承担。

2.部分林长对于林长制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3.执法工作“三定方案”差距大。因小县改革,综合行政执法局虽已挂牌成立,但原执法监察大队去留问题至今无定论。目前,督察股与原执法监察大队混合办公,仍承担“三定方案”外原执法监察大队部分工作。

4.封山禁牧与养殖业的矛盾仍然存在,牛羊上山现象时有发生。

5.野猪、野兔危害比较严重,导致部分小班造林成活率下降。

6.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部门提供的电子信息不全面,因早期信息没有经电子化处理,无法通过信息互通共享提取。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项目谋划

谋划项目2个,拟总投资3089.65万元。

1.长治市太行山中南段革命老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人工造林0.5万亩,投资1460万元;森林质量提升0.2万亩,投资200万元;国家园林村庄建设10个村,每村投资50万元,共投资500万元。

2.实施2024年第一批“两重”建设项目(长治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总投资929.65万元,其中生态保护林与营造林工程:人工造林0.3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退化林草原修复:草原改良0.8万亩。

(二)重点工作

1.耕地保护:加快田长制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安装进度,加强耕地保护宣传,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配合做好耕地保护日常监测调度,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加快泽鑫物流园项目、黎侯虎研学生产培训基地等重点项目的组卷报批进度;备案耕地指标项目5个,面积470亩,可实现新增粮食产能18.61万公斤;开工实施4个土地开发项目。

2.土地利用:请示县政府就“批而未供”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做好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积极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拟出让国有土地286.92亩;完成黎城县广播电视局三皇脑卫星地面接收站5.33亩国有土地收储工作。

3.国土绿化:完成四旁植树120万株积极争取森林乡村1个;完成育苗5000亩。

4.规划调查测绘:完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并组织开展2025年度日常变更工作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2025年地图市场检查测绘标志巡查完成8个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评审;完成正社、北马14个实用性村庄的规划编制、评审。

5.林长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完善林长考核机制,确保林长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加强林草地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确保林草资源安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林地规模化经营,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6.卫片执法:按时保质完成2024年度卫片图斑核查整改工作推动20182023年存量违法占用通过耕地图斑整改按要求做好2025年卫片执法工作。

7.矿业和生态管理:积极申请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0座矿山15个图斑治理资金521.83万元;加大对持证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完成京长对口合作洪井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及验收;增加地质灾害防治巡查频次,加强群测群防。

2024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