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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801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6-14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上遥公安派出所)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日期2024-06-14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上遥公安派出所)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经2024年5月6日中心会议研究,对位于黎城县上遥镇上遥村局部地块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用地性质

机关团体用地

地块位置

上遥镇上遥村东

用地红线退让道路距离


用地面积

总用地面积  (取整数位)

净用地面积

城市绿化

用地面积

城市道路

用地面积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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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

控制指标

(总建筑面积包含配建设施)

地上总建筑面积

地上住宅

建筑面积

商业兼容比例(%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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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m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停车位(率)

≤1.2

30%

30%

0.75

建筑退让用地要求

社区用房

配套设施

建筑物退让出让(划拨)地范围:东、南、西面均退让3m,北面退让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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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要求

1、建筑造型、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建筑限高从室外散水算起;

3、日照要求、配建停车位指标按照《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4、根据长政办发[2014]67号文件要求,在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或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不再分配建廉租住房,但建设单位要按配建廉租房比例足额缴纳配建建设资金;

5、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时,应满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指标要求。

注:本规划条件有效期12个月,至20255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