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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165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0-26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通知书
标题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七里店废钢加工)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日期2023-10-26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七里店废钢加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3828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对位于黎城县古城大街和309国道交叉口西北角局部地块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用地性质

二类工业用地

地块位置

古城大街和309国道交叉口西北角

用地红线退让道路距离


用地面积

总用地面积  (取整数位)

净用地面积

城市绿化

用地面积

城市道路

用地面积

2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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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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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

控制指标

(总建筑面积包含配建设施)

地上总建筑面积

地上住宅

建筑面积

商业兼容比例(%

建筑高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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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m

容积率

建筑系数

绿地率

停车位(率)

≥1.0

≥40%

≤20%

----

建筑退让用地要求

社区用房

配套设施

建筑物退让出让地范围:东、南、西、北均退让3m。

----

公共厕所

其他要求

1.建筑造型、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建筑限高从室外散水算起;

3.日照要求、配建停车位指标按照《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建设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海绵城市建设按照《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注:本规划条件有效期12个月,至202482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