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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165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0-26 |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通知书 |
标题: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潞玉种业)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23-10-26 |
经2023年8月28日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对位于黎城县洪井镇停河铺村局部地块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用地性质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地块位置 |
黎城县洪井镇停河铺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 |||
用地红线退让道路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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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 (取整数位) |
净用地面积 |
城市绿化 用地面积 |
城市道路 用地面积 |
22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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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 控制指标 (总建筑面积包含配建设施)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地上住宅 建筑面积 |
商业兼容比例(%)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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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停车位(率) | |
≥1.0 |
≥4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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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退让用地要求 |
社区用房 |
配套设施 | ||
建筑物退让出让地范围:东、南、西、北均退让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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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建筑造型、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建筑限高从室外散水算起; 3、日照要求、配建停车位指标按照《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建设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海绵城市建设按照《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
注:本规划条件有效期12个月,至2024年8月2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