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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165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0-26 |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通知书 |
标题: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广通路托育所)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23-10-26 |
经2023年6月19日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对位于黎城镇鼓楼社区、北坊社区局部地块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用地性质 |
服务设施用地 | |||
地块位置 |
广通路东、教育西街南侧 | |||
用地红线退让道路距离 |
退让广通路30米 | |||
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 (取整数位) |
净用地面积 |
城市绿化 用地面积 |
城市道路 用地面积 |
2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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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 控制指标 (总建筑面积包含配建设施)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地上住宅 建筑面积 |
商业兼容比例(%)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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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停车位(率) | |
≤0.65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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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退让用地要求 |
社区用房 |
配套设施 | ||
建筑物退让出让地范围:东、南、北均退让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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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建筑造型、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建筑限高从室外散水算起; 3.日照要求、消防、防震、安全、配建停车位指标按照《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4.根据长政办发[2014]67号文件要求,在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或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不再分配建廉租住房,但建设单位要按配建廉租房比例足额缴纳配建建设资金; 5.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时,应按《黎城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黎政办发[2021]17号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占地上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1%。新建建筑在方案设计时应满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指标要求。 6.为了城市风貌的空间连续界面统一,项目设计时考虑建筑物西墙与南侧幼儿园教学楼西墙保持在同一界面。 |
注:本规划条件有效期12个月,至2024年6月1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