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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307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3-03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通知书
标题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南桥沟村北侧碳化硅)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日期2023-03-03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南桥沟村北侧碳化硅)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3210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对位于黎城县黎侯镇南桥沟村局部地块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用地性质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地块位置

黎侯镇南桥沟村北侧

用地红线退让道路距离


用地面积

总用地面积(取整数位)

净用地面积

城市绿化

用地面积

城市道路

用地面积

1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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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

控制指标

(总建筑面积包含配建设施)

地上总建筑面积

地上住宅

建筑面积

商业兼容比例(%

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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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m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停车位(率)

≤1.5

≤6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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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退让用地要求

社区用房

配套设施

建筑物退让出让地范围:东、南、西均退让3m,北退让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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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建筑造型、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建筑限高从室外散水算起;

3、日照要求、配建停车位指标按照《长治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5%。严禁建设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地块西侧为现状供热公司,为满足供热公司交通出入需求,地块中保留7米宽现状道路,供热公司搬迁后现状道路不予保留,现状道路两侧规划构筑需退让道路边线2米进行控制。

  注:本规划条件有效期12个月,至2024年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