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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510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1-30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年度报告
标题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发布日期2023-01-30

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我们联系(地址:黎城县河下西街五一巷69号;邮编:047600;电话:0355-656466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黎城县自然资源局(因小县城改革我局更名为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热情服务、公正文明、信守承诺、廉洁高效”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1条,其中财政信息 5条;公共资源配置9条;公开年报 1条;工作动态47条;决策信息1条,依法行政2条,试点领域城乡规划领域17条,征地补偿领域25 条。提案议案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收到黄崖洞镇下赤村王俊利要求公开承包地(1)土地性质及依据;(2)土地利用规划图。

    (三)监督管理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我局调整了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本部门、单位拟公开的信息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遵循“一事一审”、“先审后发”、“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4.58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2.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

    3.加强载体建设,及时更新并补充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