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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0775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03-14 |
发文机关:黎城县国土资源局 | 主题词:年度报告 |
标题:黎城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2019-03-1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有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八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公开内容,依法管理,强化监督,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各股室、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各股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8年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6条,其中财政信息1条,占比0.7%;重大建设项目11条,占比6.9%;公共资源配置2条,占比1.4%;公开年报1条,0.7%;组织机构4条,占比2.8%; 工作动态80条,占比55%;决策信息1条,占比0.7%; 依法行政8条,占比6%; 行政权力27条,占比19%; 政务服务11条,占比7%。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按要求完成了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黎政办发〔2018〕3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我局在重大建设项目栏目中共公开11条信息,其中招标投标信息1条为黎城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招标公告。批准服务信息3条为采矿权延续、建设用地预审、城市分批次建设用手地审批。批准结果信息7条分别是:关于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小寨铁矿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的初审意见、关于黎城县黄崖洞景区红色旅游公路(方向——四方山)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关于黎城县北坊沟中内公园(黑臭水体治理)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关于黎城县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系统下村转运站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关于黎城县东阳关35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关于黎城县小东河生态湿地二期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关于黎城县2017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在网上公开2条信息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方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关于公布黎城县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时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分析我局去年工作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信息公开方式有待拓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及时和全面的公开信息,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黎城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