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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375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2-11
发文机关黎城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公安 发布日期2026-02-11

黎城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核心,聚焦群众需求和单位核心职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黎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本情况以及户籍领域18项内容、道路交通信息等相关工作动态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内容

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信息管理

坚持“规范管理、精准管控、动态更新”的原则,健全完善信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及时。

(四)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坚持“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一站式”信息公开服务阵地,切实解决“渠道单一、信息分散”的问题。2025年在黎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2条,“平安黎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5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信息发布流程。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确保结果公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不足,贴合公安职能的核心信息公开不深入。二是公开渠道建设滞后,存在 “渠道单一、信息分散” 的情况。三是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

改进措施:

1.严把内容审核,确保精准规范。建立“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 的三级信息审核机制,明确审核标准,重点核查公开内容是否贴合公安职能、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信息偏差,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从源头杜绝 “非核心、无价值” 信息滥公开的问题。

2.建强主渠道,实现集中整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打造信息公开主阵地,对分散信息进行集中整合、统一发布,实现 “一站式” 查询,解决信息分散的问题。

3.进明确更新时限,压实工作责任。根据信息类型明确更新时限,将信息更新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形成 “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更新” 的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黎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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