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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858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1-26
发文机关黎城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公安 发布日期2024-01-26

黎城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三审一校”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关,将责任落实到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黎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本情况以及户籍领域18项内容、道路交通信息等相关工作动态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内容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信息管理

制订公开计划,明确信息公开具体目标、措施和方法,严格信息公开审批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在做好黎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平安黎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在黎城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1条,“平安黎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0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信息发布流程。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确保结果公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不高。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落实”的工作体系,及时梳理、收集信息发布,确保平台中栏目得到及时更新。

2.进一步压实责任。围绕省、市指标体系和县政务公开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压实部门责任,抓实抓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督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黎城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