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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1-11 |
发文机关:黎城县公安局 | 主题词:双公示 |
标题:黎城县公安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2-01-11 |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长发改信用发【2021】417号)要求,为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量、及时、准确公示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必须做到规范、完整、清晰地向社会公开;同时,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
(二)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公示目录,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扎实推进落实。
(三)坚持7个工作日内公示原则。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上传至“双公示”信用平台,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完整、规范。
二、工作责任
落实“双公示”工作责任,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分管领导总负责,由法制大队牵头,涉及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落实业务流程,理顺归集路径,畅通公开渠道。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
明确“双公示”内容及标准。行政许可类信息主要包括行政相对人的名称、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及自然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决定文书号、许可类别、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许可机关、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等信息。行政处罚类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处罚决定日期、有效期、处罚机关和救济渠道等,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对“双公示”信息严格把关。各科室是“双公示”工作的源头,一定要高度重视公示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保证信息数量和质量。
(二)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法制大队按照日常考核要求做好督促检查,力争当日归集当日报送,及时传达公示信息,确保“双公示”工作扎实推进。
黎城县公安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