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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190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4-30 |
发文机关:黎城县公安局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公安局道路交通违法多发高发及道路交通拥堵定期公示制度 | |
主题分类:公安 | 发布日期:2022-04-30 |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推进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正确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违法多发高发指:根据各勤务中队及事故中队日常交通执法中发现并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占比较高的违法行为;交通违法点位指:按照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统计,精准筛选交通违法发行为多发点段;道路交通拥堵指:按照交通拥堵统计规定,发生的长距离(一般在1000m以上)大面积(双向车道均堵塞且达500m以上)的交通拥堵。
二、公开公示
涉及道路交通违法多发高发以及交通拥堵情况等相关数据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科负责统计,报经县交警大队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县交警大队宣传科向相关媒体按季度统一推送。交通拥堵及气象、路况等信息要随时对外提示。
三、提示查询
除采取公开公示以及系统制动向当事人推送违法信息等形式外,县交警大队秩序科还应当提供高效、便捷、准确的窗口人工查询服务。车管所每月向运输企业提供违法信息抄告服务。
特殊情况可采取手机短信、电话等通知方式告知当事人交通违法信息,并提醒按期接受处理、缴纳罚款及逾期后果。
四、注意事项
提供公开公示、查询等服务要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及审批程序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对外推送。
本制度的落实情况将列入年度考核及评先评模条件。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黎城县公安局
2022年4月30日
黎城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路段统计表 | |||
序号 |
路段 |
高发交通违法行为 |
备注 |
1 |
古城大道 |
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抛洒、闯禁令 |
|
2 |
309、207国道 |
超载,抛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