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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3222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5-31
发文机关黎城县公安局 主题词
标题收养申报户口办理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公安 发布日期2022-05-31

收养申报户口办理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适用范围

收养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通知》

(三)《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被收养人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姓氏姓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省户籍居民,可随本省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收养人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3、《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4、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对比结果;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各派出所户籍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时间:早上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时间:早上8:00-12:00  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