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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0833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03-18 |
发文机关:发展和改革局 | 主题词:年报 |
标题: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9-03-18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由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内容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度。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地址:黎城县河下东街,邮编:047600,服务电话:0355—567262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黎城县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实施方案》(黎政办发【2018】3号)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便民及时为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积极配合县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做好信息内容保障工作。2018年我们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严格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保证了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有效,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我们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信息公开技术保障水平,提升了信息公开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69条,其中:日常动态64条;部门动态6条;决策信息3条;依法行政19条;行政权力37条;重大项目建设38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
公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上报县委办信息科。日常动态和部门动态信息同步报送县委办信息科。
2、政府网站公开。在“黎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浏览,接受群众监督。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黎城县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实施方案》(黎政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单位已按要求完成各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中,共公开各类信息38条,其中:批准服务信息4条;批准结果信息4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30条;部门预决算2条。已按照要求完成各类信息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未收到需办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政府信息的公开方面依旧存在不足,今后将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重大会议活动类信息采集。我局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信息采集上存在不足,因没有专门的人员跟随采集,领导参加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会在政府网和新闻中心第一时间发布,当我们采集到资料时,信息基本已超过时效时间,所以在这方面我们今后要改进。
(二)加强经济发展和社会热点类信息采集。2018年我局在重点领域公开信息量比较全,但在重点项目热点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做的不足,今后要加强重点项目热点信息发布。
(三)加强各类文件或政策信息。上年度在发布本单位出台的各项文件、政策同、制度和措施,以及各类政策执行情况等信息的公开较少,2019年要加大这方面信息发布。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黎城县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实施方案》(黎政办发【2018】3号)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动作为,积极而为,不断推动黎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