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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08-0356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05-13 |
发文机关: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主题词:基本信息 |
标题: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9-05-13 |
机构名称:黎城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办公电话:7717519
邮政编码:047600
传真号码:7717519
办公地址:黎城县古城83号
电子邮箱:czlcdjj@126.com
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物价稳定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三、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四、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五、执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和调整县管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相关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制定经济适用性住房、廉租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政策、作价办法及相关价格;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
六、承担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物价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八、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抓好党务具体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