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黎城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开年报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18-3835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7-03-31
发文机关黎城县财政局 主题词2016年公开年报
标题黎城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日期2017-03-31

黎城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由黎城县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内容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度。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地址:黎城县河下东街,邮编:047600,服务电话:0355—5672680)。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县政府信息中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和“阳光型政府”建设,完善制度,深化公开领域,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创新公开载体,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上下联动、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7条,其中:

    1.财政信息15条;

    2.财政动态12条;

    3.政府采购20条;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按要求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

    2.按要求公开全县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明细等相关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未收到需办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收到咨询处理意见。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支出与收费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的成绩,但是在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等方面依旧存在不足,今后将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培训和交流,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三)整体推进不平衡。公开内容、范围需要进一步深化。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和及时。

    2017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动作为,积极而为,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并及时更新信息。

    2.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加大信息沟通,促进信息共享,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为群众服务,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4.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审查责任制,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