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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3843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01-26
发文机关财政局 主题词部门职责
标题黎城县财政局部门职责
主题分类区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日期2018-01-26

黎城县财政局部门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机构名称:黎城县财政局

办公电话:5672692

投诉电话:6564362

邮政编码:047600

办公地址:黎城县广邯街49号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四)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分类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县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政府采购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九)贯彻执行全县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外国政府贷(赠)款的管理、监督工作。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

(十二)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履行党建工作全体责任,抓好党务具体工作。

(十五)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