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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21 |
发文机关:黎城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救灾捐赠物资 |
标题:黎城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拨救灾捐赠物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减灾救灾 | 发布日期:2021-12-21 |
各乡镇:
为支持帮助我县受灾地区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研究,县减灾办决定下拨第二、三批社会非定向捐赠物资(分配方案见附表)。该批物资,除用于转移安置人员生活救助外,重点用于参与救灾的救援队伍和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救灾工作。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下拨捐赠救灾物资,尽快下拨到位,确保物资安全、高效使用。
特此通知
黎城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借章)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