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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248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1-09 |
发文机关:黎城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在全县冶金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开展 “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3-11-09 |
关于在全县冶金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开展
“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安监站,经开区管委会安环部,有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县冶金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反企业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县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县应急局成立全县冶金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反三违”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组主要负责安排部署全县冶金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有关矛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冶金工贸股,主要负责了解掌握各县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梳理、通报相关情况。
三、整治范围
“反三违”专项行动涉及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和涉及煤气(天然气)使用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
四、整治目标
1.企业“三违”发生率与专项整治前相比下降30%,其中严重“三违”发生率下降50%。
2.到2023年年底前努力实现冶金工贸行业零事故。
五、整治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情况。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情况。
(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7)在机电设备检修时,未将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纳入检修计划;(8)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9)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10)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
2.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3)攀、坐不安全位置;(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
3.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2)不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3)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
五、工作步骤
从2023年10月至12月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巩固成果”四个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文件下发之日至10月30日),各镇安监站、开发区安环部相关冶金工贸行业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反三违”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和措施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立即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企业要组织各级各类人员认真细致查找本部门、本岗位存在的“三违”行为,并进行分类、汇总,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镇、经开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要结合全县冶金工贸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三违”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结合查找的“三违”行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根据各类“三违”行为的具体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程度等建立“反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屡纠屡犯的“三违”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经开区要深刻认识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反三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各企业要成立组织,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本企业大检查工作和“反三违”专项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全程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镇、经开区要把“反三违”专项行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科学制定本辖区、本企业“反三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企业要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反三违”长效工作机制,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开展安全技术创新,以及举报“三违”、纠正“三违”,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员工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三违”人员要公开曝光、严格处罚问责,真正使“反三违”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新常态;监管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反三违”专项行动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三)落实责任,全面检查。各镇、经开区要对属地企业进行“全覆盖”、无一遗漏的检查;县局要对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抽查。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岗位全面细致进行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整治各类“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
(四)强化督导,严格执法。各镇、经开区要把存在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问题的重点企业、要害场所、关键环节作为督查检查的重点,对发现的每一项隐患和问题都要登记建档,确定监管人员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彻底整改。要始终把排查、治理隐患贯穿于大检查和“反三违”全过程,既要检查企业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反馈、销号闭环管理情况,又要对发现的“三违”现象和隐患依法下达整改指令,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大检查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反三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各镇、经开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媒体,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反三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大对典型案件处理的公开曝光,切实增强广大企业职工安全自律意识,营造对安全生产高压态势的舆论氛围。
(六)认真汇总,及时报送。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和发现的“三违”行为,以及整改治理情况进行归档梳理;各镇、经开区安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反三违”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于每月23日前将本辖区“反三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县领导组办公室,于12月24前将本单位大检查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领导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秀军
联系电话:0355-6561549
电子邮箱:lcaj549@163.com
黎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