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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246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6-29
发文机关黎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印发黎城县开展打击安全生产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23-06-29

关于印发黎城县开展打击安全生产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关于印发黎城县开展打击安全生产假培训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股室,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  生,根据《黎城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现将《黎城县开展打击安全生产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黎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625

黎城县开展打击安全生产假培训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开展打击安全生产假培训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应急管理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结果导向,深化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严格执法,整顿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查处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典型执法案例,严厉打击“假培训”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

二、打击的重点内容

围绕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开展专项打击工作。

1.是否存在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按计划实施

培训的情况

2.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情况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是否默许从业人员无证或持假证上岗以及是否组织虚假培训情况

三、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打击工作专班,分管领导任组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监管负责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局办公室

(二)职责

相关室要将专项打击工作纳入到对高危行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中。

四、  工作安排

(一)(2023年6月— 2023年7月)。各企业要对照相关法规要求、重点内容、检查表(见附件2),全面核查2020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培训,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自查自改完成后形成自查报告整理归档以备检查。各相关企业于6月29日前,将此项工作联系人报应急局办公室(209室),见附件1。

高危行业企业要对照相关法规要求和打击的重点内容、检查表,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 http://cx.mem.gov.cn) 核验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真伪;要建立健全“三项岗位人员”证件信息台账、所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并填写检查表将有关自查整改情况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执法检查(2023年8月-10月)。相关股室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打击的重点内容、检查表对所有高危行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同时要认真填写专项打击工作检查表,建立健全专项打击执法检查台账。市应急管理局将于 2023年9月至10月,组织对县区应急管理局专项打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提升(2023年11月-12月)。相关股室要认真总结行业领域专项打击工作成效,剖析案例、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标本兼治的举措,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局办公室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相关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将专项打击工作作为为民惠民和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务实举措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整治措施,及时将专项打击要求传达到高危行业企业,集中力量从严开展打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打击中发现安全培训机构、企业及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查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政策宣传,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人:

联系电话:0355-656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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