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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1026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2-15 |
| 发文机关:黎城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节后非煤矿山复产复工的工作 |
| 标题:黎城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全县节后非煤矿山复产复工 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3-02-15 |
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县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节后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长应急函〔2023〕22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生产或建设的条件
(一)地下矿山
1.资源整合矿山,必须是一个公司、一个采矿证,一个独立经营管理的主体;
2.现有生产系统或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3.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资质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没有资质挂靠或转包分包行为;
4.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5.现有地质、测量、采矿、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必须分别达到1人以上;
6.相邻矿山的井巷没有相互贯通现象,主要开拓系统的位置必须与设计相符、现状图纸必须与现场实际一致;
7.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山西省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已经彻底取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和临时存放点;
8.与生产和建设有关的采空区必须得到有效治理,完成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存在因采空区导致的透水、冒顶坍塌、有毒有害气体隐患;
9.不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所列重大隐患;
10.生产矿山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等级;
11.基建矿山建设方必须与施工方、监理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方必须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编制施工图和施工进度计划;监理方必须实行全过程监理,并建立完整真实的监理日志;
1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承诺直接领导并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每月在生产现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确保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二)露天矿山、尾矿库
露天矿山(包括小型露天采石场)、尾矿库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复产复工:
1.生产矿山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等级;
2.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所列重大隐患;
3.存在掏采或者“一面墙”开采;
4.未按照设计组织生产建设;
5.生产5年以上的矿山未开展边坡稳定性分析并形成报告的;
6.尾矿库排洪设施未检测,未做调洪演算,未经设计单位复核的。
(三)地质勘探和采掘施工企业
企业在自查自改自验后,将有关资料和申请报送县应急管理局。自查自改和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或者假整改、敷衍性整改的,未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县应急管理部门的,不得复产复工。
二、有关要求
(一)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节后复产复工方案。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科学详实的复工复产安全方案,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要加强节后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明确复产复工程序、检查内容和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前必须对生产施工系统、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测检查,确保处于完好适用状态,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条件。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并进行公示,坚决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春节期间未停产停工的企业,也要对照标准进行排查整改,整改结果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立即停产停工整改。
(二)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安全教育培训。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安全管理、四类技术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主管、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不在岗的,不得复工复产。要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复产复工方案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考核。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及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复工复产。特种作业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不足,无法保证生产作业正常运转的,不得复工复产。
(三)严把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口。县应急管理局将严格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复工一个,严禁未经安全验收和存量隐患未整改的擅自复产复工,严禁借复产复工名义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复产复工期间应急处突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认真分析预判复产复工期间各类风险,加强管控措施,改进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安排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确保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迅速控制、及时救援,减少损失。
附件:复产复工上报资料清单
1.工商营业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
3.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目录;
4.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
5.缴纳全员安全责任险、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复印件;
6.自查自改自验报告;
7.人员培训成绩单;
8.应急预案备案;
9.外包工程有关报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