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18-0028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06-06 |
| 发文机关:黎侯镇 | 主题词:工作职责 |
| 标题:黎侯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 |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日期:2019-06-06 |
机构名称:黎侯镇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355-6564609
投诉电话:0355-6564609
邮政编码:047600
传真号码:0355-6561676
办公地址:黎城县鼓楼街115号
电子邮箱:78274479@qq.com
主要职责:
1、按照党章和实行党政分工要求,集中精力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对我镇经济、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3、对干部进行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等组织领导职能。
4、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5、领导本镇精神文明建设。
6、领导所属支部开展工作,搞好所属基层组织建设。
7、执行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指示。
8、搞好协调工作。包括搞好行政、法律部门、群众团体的协调工作。
9、实行政治职能,即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一方面政府要加强自身建设,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必须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10、实行经济职能,即领导和组织本地区的经济建设,主要包括: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计划、方针、政策;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方案;协调镇域范围内部门、企业之间的发展计划和经济关系;部署重点工程,特别是能源、交通和原料工业的建设;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掌握和运用经济调节手段;制定并监督执行经济法规;按照规定范围任免干部等。
11、实行文化职能。即管理文化、教育及其他社会事务。
12、实行社会职能。即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