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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5105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7-10 |
| 发文机关:东阳关镇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东阳关镇乡村振兴巩固衔接补助资金公示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7-10 |
按照相关要求,我镇接到上级下达的乡村振兴巩固衔接补助资金175万元,具体项目为长宁村农机具购置二期项目50万元、枣畔村肉牛养殖基础设施项目50万元、东黄须村核桃深加工项目50万元、东阳关村损毁街巷道路修复项目25万元,为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现将项目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0天,从2023年7月10日到2023年7月20日。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
东阳关镇人民政府 电 话:0355-6665500
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电 话:0355-8175132
东阳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