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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08-0418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01-17 |
发文机关:黎城县总工会 | 主题词:职责 |
标题:黎城县总工会主要职责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8-01-17 |
机构名称:黎城县总工会
办公电话:0355-3763100
邮政编码:047600
传真号码:
办公地址:黎城县河下西街109号
主要职责:
县总工会是在县委领导下的我县工人阶级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县总工会是各乡镇和系统工会、县直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能是:
(一) 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总工会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县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作出的决议,领导全县工会工作。
(二)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作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协助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本级工会、系统工会及基层工会的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六)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县的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县劳模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县记功活动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的劳动福利事业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