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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7-01865 | |
| 发文字号:黎团发【2017】32号 | 发文时间:2017-12-31 |
| 发文机关:共青团黎城县委 | 主题词:团县委 政务 信息公开 |
| 标题:共青团黎城县委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主题分类:电子政务 | 发布日期:2017-12-31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共青团黎城县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部分。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共青团黎城县委。
一、概述
2017年,共青团黎城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根据《黎城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发布涉及共青团和青少年政策的解读文章,对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解读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二是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对涉及青年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积极提升回应效果,认真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严格程序。明确了专人负责、预公开、资料归档、考核等详细规定,确保了党务公开规范、有序、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及单位工作重点,公开了青少年思想引导、维护青少年权益、青年就业创业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活动信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主要公开渠道有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青春黎城”微信公众号。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单位对青少年思想引导、青年就业创业、维护青少年权益、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让群众对各项重点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2017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收到通过公众咨询申请。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因政务信息公开为案由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例。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由单位经费给予保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单位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认为团县委属于党务部门,对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认识不足;二是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和及时。这些问题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计划:
一是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围绕青年关注的上学、就业、婚恋等问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